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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2024-02-25 05:31:56
已帮助286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
仲裁法
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
1.
当事人
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
申请仲裁
,也不得就此提
起诉
讼。
2.
仲裁机构
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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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主动离职后公司不发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主动离职后公司不发工资的,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因为拖欠工资发生的争议,申请仲裁是不受时效限制的,可是,若双方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员工需要在法定仲裁时效内追讨工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平常在一家小公司里干活,我是个做销售的,平常我经常加班但是老板天天拖欠我的加班费。我受不了就申请了仲裁,结果老板怕了,就给我加班费了,我想撤诉了,请问申请撤诉后仲裁裁决是否生效呢?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的起诉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裁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则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但不代表裁决没有法律效力,而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法释(2000)18号]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简言之,当事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撤诉裁定送达当事人后发生法律效力。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这样的司法解释不够全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十五日的起诉期限是一个法定的、不变的期间,不存在延长、中止和中断的情形,也不可以被缩短或扣除。因此说,只要当事人在十五日的法定期间内不服仲裁裁决,均应当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准许并将裁定送达当事人后,如果此时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间,则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生效;但如果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送达当事人时,尚未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间,则原仲裁裁决应认为仍未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应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考虑到撤诉裁定送达当事人后仍可能在法定起诉期间内的情形,规定不够全面。如果说司法解释已经考虑了当事人撤诉后仍可能在法定起诉期间内的情形,其解释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重复起诉,则该司法解释在实际上变更了当事人的起诉期间,改变了起诉期间系不变期间的属性,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一年吗?是不是从劳动能力鉴定之日算起
先行法律中没有对工伤仲裁时效的明确规定,但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劳动能力鉴定做出之日为起算日。司法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撤销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对于已裁决的劳动仲裁,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刘培辰
问题:不服仲裁裁决书但已过60天了有效期
建议你携带仲裁书当面咨询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我国现行仲裁制度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当事人双方自愿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就排除了对此案的管辖权。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它与人民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一)仲裁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1)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出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2)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选定仲裁机构,自主选定仲裁员;(3)当事人可以约定交由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4)当事人可以约定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有关程序事项。2、原则。即从仲裁机构的设置到仲裁纠纷的整个过程都具有依法的性。包括仲裁机构不隶属于;仲裁依法进行,不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即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要全面、深入、客观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分清是非曲直,以正确确认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仲裁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应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以及赔偿数额的大小;仲裁庭在处理纠纷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仲裁员无论是哪一方当事人选定的,都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是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公正地处理纠纷。(二)仲裁法律制度的优越性仲裁法律制度的优越性可概括为“快速、灵活、保密、公正、权威”。快速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时间就是金钱,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灵活是指仲裁的程序比较灵活,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的地点、仲裁员,甚至可以选择仲裁程序及所适用的法律,容易达成和解。既解决了纠纷,又保住了面子,有利于感情上的沟通和日后继续经济上的往来。保密是指仲裁是不公开的,能更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符合当事人不愿意因对簿公堂而泄漏自已商业秘密的心理特点。公正主要体现在:1、仲裁机构作为一个的非官方机构,仲裁案件不受任何干涉;2、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3、仲裁员是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和学者,广泛性和专业性相结合,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保证仲裁的公正性。权威是指仲裁裁决不仅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1958年签署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也会得到承认和执行。我国于1986年加入了该公约。根据公约规定,任何一个缔约国的仲裁裁决,其他缔约国必须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们找到了新的证据,之前因为我没有留存工资条,所以一个员工和公司财务串通起诉我拖欠工资成功了,但是现在我有新证据,已生效的仲裁裁决能否推翻?
可以,但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基本上法院的判决和仲裁裁决结果一样,只是在具体数字上有区别,因为仲裁的时效和法院的时效有一年之差,有些请求事项在仲裁保护一年,到法院保护二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有没有法定管辖规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合议仲裁庭能否由5个人组成?仲裁庭意见不一致怎么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有一条,“没有仲裁协议的”,既然没有协议,怎么能有仲裁?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这些仲裁制度高频考点。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哪些?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仲裁协议将排除的司法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一、精准考点采集 1、仲裁有三项基本制度: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2、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仲裁意思表示无效。 3、仲裁协议的内容和效力要掌握。 4、申请仲裁的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5、仲裁庭的组成要掌握。 6、仲裁中的和解与调解要理解掌握。 7、申请撤销裁决主要理解记忆法定事由。 8、仲裁裁决的执行和不予执行要掌握。 二、高频答疑点 1、仲裁有没有法定管辖规定? 答:仲裁没有法定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选择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受地点的限制、但必须明确、具体。 2、合议仲裁庭能否由5个人组成? 答:合议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3、仲裁庭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答: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有一条,“没有仲裁协议的”,既然没有协议,怎么能有仲裁? 答:如一方当事人递交的仲裁协议是假的,后经对方指证,出具证据证明双方没有签订过仲裁协议,即适用这一条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仲裁裁定书的法律效力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裁定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三、裁定书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涉及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做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仲裁裁决对提出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未提出的劳动者申请执行,人民应当受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仲裁的效力是怎样的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单方面申请仲裁除此以外,其他案件需要选择仲裁的,都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与伙计的经济纠在法院仲裁,现在结果出来了要执行,我对结果不满意想撤销,请问合同仲裁申请时效,具体有什么规定?
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与最长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松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此外,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141条指出,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29条之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lt;仲裁法gt; 第74条之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与特殊仲裁时效。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2年;但是,从财产权利被侵害时起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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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2025-02-25 18:38: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想了解,给了受案回执单,是不是代表已经立案了?
杜强吉律师
2025-02-25 11:40:3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想了解,案外人执行异议驳回后能恢复执行吗?
杜强吉律师
2025-02-25 12:14: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案外人执行异议驳回后能恢复执行吗,想了解我该如何准备恢复执行的申请?
钱威律师
2025-02-23 20:23:52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派出所认定互殴不服从怎么办,想了解:我被认定为互殴,但我不服,接下来该怎么办?
汪明明律师
2025-02-22 17:19:32
你们之间有什么民事纠纷啊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民事纠纷?
杜强吉律师
2025-02-22 16:46:5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收到法院传票后欠款还清还需要去法院吗?
杜强吉律师
2025-02-21 13:16:1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追偿权纠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郭培员律师
2025-02-20 14:30:32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问题:昨天法院调解书签过字了今天又反悔了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5-02-20 11:45:4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异地起诉对方,对方是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管辖异议?
钱威律师
2025-02-19 18:22:24
你好,可以聊聊你好可以聊聊
问题:不同种类的起诉书费用是否相同?
汪明明律师
2025-02-22 17:19:32
你们之间有什么民事纠纷啊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民事纠纷?
杜强吉律师
2025-02-21 13:16:1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追偿权纠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杜强吉律师
2025-02-22 16:46:5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收到法院传票后欠款还清还需要去法院吗?
杜强吉律师
2025-02-20 11:45:4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异地起诉对方,对方是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管辖异议?
钱威律师
2025-02-19 18:22:24
你好,可以聊聊你好可以聊聊
问题:不同种类的起诉书费用是否相同?
杜强吉律师
2025-02-25 12:14: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案外人执行异议驳回后能恢复执行吗,想了解我该如何准备恢复执行的申请?
杜强吉律师
2025-02-25 18:38:5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想了解,给了受案回执单,是不是代表已经立案了?
杜强吉律师
2025-02-25 11:40:3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想了解,案外人执行异议驳回后能恢复执行吗?
郭培员律师
2025-02-20 14:30:32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问题:昨天法院调解书签过字了今天又反悔了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5-02-23 20:23:52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派出所认定互殴不服从怎么办,想了解:我被认定为互殴,但我不服,接下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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