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无合同起止日期的计算,以当事人的约定而定。如果无法确定租赁日期,则为不定期租赁。根据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