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买卖合同的全部义务均已履行完成后,该合约便自然而然地终止,且并无必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来解除此合同。然而,若合同仅有部分得到有效履行,那么只要达到了法律或根据合同条款制定的解除条件,即便该合同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得以执行,仍然可以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