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一旦签订不能轻易更改,若想增减名字,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在开发商同意的基础上办理更名手续,即重新签订合同,否则只能等到办理房产证后,再通过赠与或买卖的形式进行过户。
《民法典》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