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通过所需的表决权份额,要看具体的投票事项来定。如果是一般事项的,只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果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增资或减资、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则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