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属于无效婚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