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费是由原告先行垫付,但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如果被告败诉,那么可以收回垫付的诉讼费。
法院的诉讼费会在开庭前限时交纳,未在限定时间内交纳的,视为撤诉。
2、如果在向法院诉讼时,要由原告根据《诉讼花费交纳办法》限定,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花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能够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最后根据法院审理结果,由败诉方来最终承受该案件的诉讼花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以上就是我国和法院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被告打官司是否还要出钱这一问题的相关司法规定了,如果对于法院诉讼的相关问题还想了解的更清楚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