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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该证明必须是有一套标准的考核制度,并且公布出来,劳动者也有权验证的。
2、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必须合理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违法的,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则该项规定不存在法律效力
3、劳动者在工作时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对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被用人单位得知并提出,而劳动者仍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的手段与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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