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没钱的话是不是要搬走家里的东西

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没钱的话是不是要搬走家里的东西

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没钱的话是不是要搬走家里的东西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7 17:34:01 已帮助150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没钱的话是不是要搬走家里的东西
不会。
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拿不出钱的,不会被搬走家里的东西。
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执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也不会搬走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餐具、炊具、家具等等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的,其余的东西有可能会被搬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