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仲裁、诉讼。
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仲裁。
仲裁是指当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某一组织作为中间人或第三人,根据有关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双方的争议作出判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决定。
仲裁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常用方法。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