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协议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
2、第三人居中调解。协议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
4、向人民法院起诉。协议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协议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事后又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手里没有协议、则需要寻找另外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或者录音录像等。或者出示证明已经履行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证据、都可以帮助法院判断协议是否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