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房备案一般需要以下资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
(2)购房发票;
(3)贷款协议;
(4)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根据房管局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2、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