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让周六上班,如果双方未对加班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周六不是正常的工作时间的,不去不算旷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周六是工作日的,则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去算旷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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