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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的范围

1、相关法律限定:近亲属,包括另一半、爸妈、娃儿、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孙娃儿、外孙娃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
(六)项限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弟兄姊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限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限定的“近亲属”,包括另一半、爸妈、娃儿、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孙娃儿、外孙娃儿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从上述相关法律限定能够看出,行政法领域中的“近亲属”范围最广,民法领域次之,而刑法领域中限定的的“近亲属”范围最窄。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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