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伙盗窃电动车的,属于共同违法犯罪行为,团伙成员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2.对于所发生的盗窃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来依法处理:如果构成盗窃罪,进行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则也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