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普通代理,要了解不同律所按案件标的额比例计费的情况,明确当地大致收费区间,考虑标的额与收费比例关系,同时知晓最低收费标准。
(二)若选择风险代理,先确定基础服务费用,明确后续按实际回款金额收取额外报酬的比例(不超30%),与律所签订书面约定,确保适用于财产类纠纷。
(三)与律所协商律师费时,要考虑案件复杂程度、律师执业经验和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
(四)清楚诉讼费、保全费等法院收取的费用需另行支付,不包含在律师费内。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