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已经享受养老待遇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进行返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产生纠纷的,应当按照返聘合同的约定,适用民事相关的法律进行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