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被吊销后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在十五日内,办理税务注销程序。
4、前往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5、前往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章。
6、在登报公告期满后,可办理工商注销程序。
7、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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