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成立的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具有效力。双方当事人一经签字或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签订购房协议后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所有权不发生改变。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