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回重审是不需要交费的,同时,原告在向法院提起上诉时所交的费用应该退还。
2、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法律其他规定。
4、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