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财产公证永久有效。在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没有法定无效事由的情况下,当事人在领取到公证书之后,该公证就是永久有效的,一般没有时间规定。即经公证的财产,公证的效力是一直有效的,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依法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