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应该撤案。
第一种情况是情节特别轻微,危害程度不大,压根就不被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种是犯罪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的期限,就像有些犯罪行为过了很久才被发现,那这种情况就可以撤案。
第三种是经过特赦令把刑罚给免除了的,那自然就不用再追究。
第四种,是按照刑法规定只有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要是没告诉或者已经撤回告诉了,那也得撤案。
第五种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经死亡,人都没了,自然也就没法继续追究。
还有第六种就是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比如说有个轻微的盗窃案,盗窃的金额特别小,而且也没给被害人造成什么实际的损失,经过审查发现情节确实显著轻微,那就应该把案子撤了。
再比如,某犯罪行为已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就像多年前发生的盗窃行为,现在才被发现,这种情况也得撤案。
总之,撤案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