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子分家财产法律上有个原则性规定,房子和宅基是不分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2·所以,儿子分不到房子是不能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盖房的;其次,分财产可以协商处理,你们可以约定房子的一部分归不同主人所有,或者是归一个人所有,但应给予另一方可以分到房子的合理补偿,即所应得房子的实际价格,土地可以参照房子处理。
3·最后,最重要的是,你们分好房子、土地后,一定要去办理房产(宅基)过户手续和土地分配证明,同时应鉴定协议并慎重保存。另外,办理证明可以去国土局等机构。
4·具体程序可以由你们协商确定,不过要考虑经济实惠且可实施的办法。(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