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取保候审人来说,如果想争取撤销案件的结果,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提供能证明自己没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或线索。比如有不在场证明等。
(二)若期望酌定不起诉,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主动交代犯罪情节,展示自己有悔罪表现,争取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条件。
(三)要是面临有罪判决可能性较大,应积极向法庭展示自己的从轻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等,争取获得较轻量刑,甚至有机会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