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过户给一方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过户给一方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过户给一方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3-01 00:16:59 已帮助214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过户给一方
离婚后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过户给另一方的。
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前一方申请的,婚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通过协议过户给另一方。但是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购买要超过五年,否则不能可以过户。要等购买经济适用房超过五年后,才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才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进行房屋的过户。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