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调解书生效后通常不能申诉,因其经双方签收后有法律效力且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有法定情形可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
(二)若想申请,需弄清法定情形,像调解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对方隐瞒影响公正裁决证据、仲裁员有索贿受贿等行为。
(三)当事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等待法院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