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普通程序,针对案情相对复杂的。
另一种是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相对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