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由此可见,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适用,所以,即使被逮捕了之后,仍然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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