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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苏省医疗期规定

最新江苏省医疗期规定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是产生社会保险费纠纷的根源。
2024-11-24 16:43:18 已帮助9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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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苏省医疗期规定

江苏省对于医疗期有这样的规定。

要是企业职工生病了或者因非工伤而负伤,得停下工作去治疗,那根据他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会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要是实际工作年限不到十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就给三个月医疗期;五年以上的,就给六个月。

要是实际工作年限超过十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给六个月医疗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给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给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给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就给二十四个月。

而且,医疗期三个月的,是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算的;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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