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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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