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要是超市卖坏水果,消费者就能让超市按照所买商品价款的三倍来赔偿。
要是增加的赔偿金额不到五百元,那就按五百元算。
就像你买的水果价格是 100 元,那你就可以要求超市赔 300 元;要是水果价格是 200 元,赔偿金额就是 600 元,要是不够 500 元,就按 500 元来。
并且,消费者还能让超市把买坏水果的价款给退回来。
所以,你得把购物凭证之类的相关证据好好留着,这样到时候好跟超市协商,要是协商不好,还能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部门去投诉。
要是协商解决不了,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把问题给解决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