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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认定最新

共同受贿认定主要在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

司法实践中一般表现为:

1、非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2、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3、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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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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