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不合法要看实际情况,但是母亲自己择定条件,替儿子相亲,显然是干涉了儿子婚姻自由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原则。
(一)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二)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及其他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
(三)实行男女平等,反对男尊女卑。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
(五)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的生育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