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规定,要是犯了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那就要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罪,主要是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些单位的领导人员。
他们要是对那些依法履行自己职责,坚决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而且情节还特别恶劣的话,那就构成这个罪。
那什么算是“情节恶劣”?像多次去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都给严重损害了;手段特别恶劣的,比如说捏造事实去诬告陷害人家;还有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之类的情况,都属于情节恶劣。
要是有这些行为,那可就要依法被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