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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予执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多久可以申请

关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回答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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