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要是盗窃了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五百元以上,那就构成盗窃罪,这时候公安机关就得立案追诉。
通常,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然后决定到底要不要立案。
要是他们觉得有犯罪事实存在,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还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那就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案立了。
要是盗窃的价值没到一千五百元,但是有好几种情况,像多次盗窃、进入人家家里盗窃、带着凶器盗窃、在公共场合扒窃等等,只要有其中一种情况,不管盗窃的财物价值是多少,公安机关都得立案。
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就会开始侦查工作,去收集证据,最后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去审查起诉,然后由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具体的立案和处理时间,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之类的因素而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