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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租房住房补贴政策

南京公租房住房补贴政策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2-23 03:48:35 已帮助41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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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住房补贴政策

1、面积标准: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建筑面积每人17平方米。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保障家庭成员以拥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户籍和居住证的人口分摊面积。

2、收入限制:对于高校毕业生,没有收入的限制,只要在南京市没有住房或住房标准低于人均15平方米的,都可到所在人社部门申请租赁补贴。而外来务工人员要想申请租赁补贴,住房和收入都要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目前南京市的标准是人均3074元,一家庭为单位,在南京市没有住房”的要求,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3、无房人员: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务工人员并且在本市无房的。才可以享受公租房补贴。

申请了公租房可以取住房补贴

1、在以前公租房,只有一种实物配租的方式,即给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人实物配租。而《意见》出台后,公租房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租是租政府的房子。而货币补贴是拿到政府补贴后可在租赁市场一租房,什对保障家庭的不同收入水平,建立差别化租金补贴机制。这两种补贴方式,只能享受其中一种补贴方式。

2、申请公租房和住房补贴只能享有一种方式。如果你在申请公租房前领取了公租房的住房补贴,那么在申请公租房成功后,就不要在领取住房补贴了。应该把住房补贴让给其他居住更加困难的居民。具体的可以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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