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协议
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必然会关注其子女的利益,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在现实生活存在,离婚协议在约定
子女抚养费之外,还约定将一方所有财产或者
夫妻共同财产归属子女的情形并不少见,尤其是约定将一方所有房产或者夫妻共有房产归属子女的情形居多。该约定与离婚协议中夫妻间
房产赠与的约定有无区别,子女是否也应视为受赠人,在审判实践中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肯定说认为该与夫妻间房产赠与的约定并无区别,也是一种“附
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行为”。否定说则认为,该约定虽是无偿行为,但并不是一种赠与行为,而是为子女设定的权利,该约定属于第三人利益条款,不能简单适用
赠与合同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