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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土地流转政策

湖南省湘潭市土地流转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8 21:56:19 已帮助32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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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土地流转政策
湖南省土地流转政策中规定,流出方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

  1.承包农户户主或户主书面委托代表身份证明;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个人)受托流转承包土地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书;

  4.土地情况介绍书(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5.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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