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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连带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什么情况下,连带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11-14 14:19:54 已帮助30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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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连带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连带担保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要是主合同债务压根就没成立,就好比因为缺少了合同所需要的那些条件,导致债务从一开始就没出现,那这时候连带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要是主合同债务被认定为无效了,并且,债权人还有债务人对让合同无效这件事都有过错,那担保人就得按照他们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本身没有过错,那也就不用承担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主合同债务人行使了抗辩权,而且这个抗辩权是成立的,像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之类的,当债务人依法行使了抗辩权,拒绝履行债务的时候,连带担保人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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