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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第三百八十九条是怎么规定的

行贿罪第三百八十九条是怎么规定的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11-15 17:25:18 已帮助35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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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第三百八十九条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里明确规定,要是为了得到不正当的好处,给国家工作人员送财物,那就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如果违反国家的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送财物,并且数额比较大,或者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给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的,也会被认定为行贿

不过,要是因为被强迫才给国家工作人员送财物,并且没有得到不正当的好处,那就不算行贿。

这里要强调的是,行贿罪特别注重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个主观想法,如果只是单纯地送东西之类的行为,可构不成行贿罪。

在认定行贿罪的时候,得把给财物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好多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还要看财物的数额有没有达到比较大的标准。

要是觉得自己可能犯了行贿罪,就得赶紧去找法律方面的帮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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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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