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
2、落实接收单位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接收并盖章;
若毕业生有用人单位(需要在广州注册的)接收的,必须提供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若毕业生暂时没有用人单位接收的,由我方代为推荐并落实盖章(但毕业生须填写保证书);
3、落实接收单位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后,毕业生取回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把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学校盖完章寄出学生档案;
5、毕业生凭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四张身份证照片、血型、身高、就业协议书来我中心报到;
6、省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毕业生档案并审定;
8、省人才服务中心开出指标卡办理有关入户手续,毕业生等候领取身份证;
9、将“报到证”交回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