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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羁押期间的羁押期限

侦查阶段羁押期限主要有这些情况:一般来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像案情特别复杂,期限到了还不能结束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就能延长一个月。

还有那些在交通特别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还有犯罪涉及面很广、取证特别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够延长两个月。

要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按照规定延长期限之后还是不能侦查结束,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另外,如果发现了还有其他重要罪行,从发现的那天开始就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最新修订: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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