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复议法》来讲,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像行政拘留这类行政处罚决定不满意,那他们就有权去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复议的时候,得在知道那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当天起 60 天之内提出来,要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去申请。
复议机关会仔细审查申请,要是符合条件就会受理,然后会去审查原来的行政拘留决定到底合不合法、合不合理。
在复议的过程当中,被拘留的人可以把相关的证据提交出来,把自己的理由讲清楚,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复议机关最后会作出复议决定,有可能是维持原来的决定,也有可能是撤销或者变更原来的决定。
要是对复议决定还是不服,那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