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因为生产和工作的需要而继续干活儿所得到的报酬。
绩效,通常是根据工作表现等方面给的额外奖励或者激励,跟加班本身的劳动报酬那可不是一码事。
要是用人单位把加班费和绩效给混到一块儿去算,那很有可能就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
一般来讲,加班工资得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一定比例来支付,而且不能借着绩效之类的理由给扣除掉,也不能把它们给混淆着算。
劳动者要是觉得自己的加班费被算得不合理,就可以跟用人单位商量商量,让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把加班工资给结了。
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