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对
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
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
刑法规定的五种
主刑之一,是介于
管制与
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是刑
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
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
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
量刑最轻的一种。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
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