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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户口宅基地面积

湖南户口宅基地面积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6 04:22:43 已帮助38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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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宅基地面积
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每户宅基地使用面积规定标准如下:

(一)使用耕地的,总用地面积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

(二)使用荒山荒地的,总用地面积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

(三)使用其他土地的,总用地面积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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