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需要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手术或者绝育证明。目前,该条款在北京区域适用性不是很高,很少有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该条款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a、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b、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4、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可以提供女方住院的检查病例、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等等。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法官一般会通过与子女谈话的方式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但他们都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一致,司法解释的该项规定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7、男方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明显优于女方的 男方需要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住房公积金证明等证据加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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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实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争取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当事人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对方,当事人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可以收集的证据就包括:证明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的证据,证明自己抚养能力更好的证据、孩子想要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见。
抚养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尽管离婚了,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
如果孩子在两周岁到八周岁期间,法官考虑的就是双方的一个综合条件,一定要尽量取证证明自己与孩子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自己有更好的经济条件;有独立的住房等等,以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来争取抚养权。
突出自己的基本条件优于配偶方的证据,包括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质等。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的基本条件。包括自己的父母愿意并有能力照顾好孩子,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的证据等,可以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第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双方离婚了那么最大的问题其实是有两个的,财产和孩子。其中孩子肯定是最重要的问题,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非常爱自己的孩子。我们国家规定了离婚之后孩子肯定是不能跟着双方的,那么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实际情况等进行判决。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证明而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详情。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5、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现如今社会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很多夫妻在矛盾积累后选择了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都想要得到的,抚养权的判定也基于很多条件。那么,离婚案件中如何争取小孩子抚养权?一般按照双方条件取证后,在孩子的意愿基础上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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