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原告的诉讼代理人,现在来讲讲我们的代理意见。
这是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很明显,原告和被告之间有明确的借贷关系。
原告已经把借款给了被告,可被告却没按照约定把钱还回来,这就属于违约。
从证据角度说,原告提供了借条这类书面证据,这些证据足够证明借款的事儿,还有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重要信息都清清楚楚。
而被告虽然有异议,但他没拿出相反的证据来推翻这些。
按照法律规定,借款人得按照约定的时间把借款还回去。
现在被告逾期没还,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得支付逾期利息等。
所以,我们请求法庭一定要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让被告赶紧把借款本金和逾期利息都还给原告,这样才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谢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