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行政诉讼进行受理后,有时候会驳回起诉,一般有这些原因。
其一,起诉没满足法定的条件,就像没有清晰的被告,或者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之类的。
其二,诉讼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当事人就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提起诉讼,要是超过了那个期限,就很可能被驳回。
其三,行政行为本身是合法的,法院经过仔细审查后,发现行政机关的行为依据很充足,程序也合法,裁量也很适当等等,这样就会驳回起诉。
要是碰到这种被驳回起诉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想着向上一级法院去申请复议,或者通过其他合法的途径来寻求救济。
并且,还可以认真地研究一下被驳回的理由,针对那些存在的问题好好地进行改进和完善,这样在之后的法律程序里,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